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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收养了男主爱上了男主小说介绍
女主收养了男主爱上了男主_我收养了死神

女主收养了男主爱上了男主

方篁

小说主角: 葛生 王子纯 贾洪川 程月 苏妍 丁伯 慕心 张凯钊 苏玲 王建

相关标签: 萝莉 孤独 灵魂 日子 世界 我的 小说 收养 朋友 了了了

最后更新:2024/3/31 18:37:11

最新章节:女主收养了男主爱上了男主最新章节 第四十八章 弑神 2024-03-31

小说简介:一个普通的人,为什么会遇见死神?是因缘际会的偶然,还是万世轮回的羁绊?是主不经意间的玩笑,还是两个同样在涂满劣质油彩的世界里孤独漂泊的灵魂的相互吸引,主动寻觅?不,一切都不重要了,只要你的手穿透这胸膛,将我的心头填满。不要像黑色的火花消失在天边。正常版:一个成天混日子的普通人收养了受到诅咒…

内容摘要:当你遇到了死神,你会怎么样?你,叫什么名字?葛生!阳光下,葛生单膝跪地,轻轻的扶起柔荑,在他的面前,帽兜下的脸庞扬起,血sè瞳孔的少女樱唇轻启:“那么,葛生。触碰了我,你做好了接近死亡的准备了吗?”什么?葛生有些莫名其妙,刚想询问,下一刻,“噗”物体坠地的声音。一道黑影以极快的速度落到两人身旁的地上。血泉绽开,鲜血刹那间淋浸了两人半边的身子。葛生圆睁着双目,满脸愕然,微张的嘴唇想要惊喊,却不知被什么卡在喉间。一个生命的陨落就在刹那间发生,第一次感觉到,死亡,是如此的接近。面前的血瞳少女木然的望着这一切,深邃的瞳孔毫无波动。血滴从她白皙的脸颊上滚下,血sè的痕迹衬托出少女近乎妖异的美丽。今天!我!遇到了死神!好久,好久,久远到记忆最为模糊的边缘。伊始至终,自己一直被世界所忽略。一直在游荡,一直在经历,一直在感受这个世界,但为什么,为什么总是感觉,自己的周围只是一个涂满劣质油彩的世界。被漠视,被忽略,被厌恶,生命的旋律难道一直都是这样吗?慕心,赋予自己这名字的那团温暖逝去的好快,快到自己还没来的及去享受被温暖包围的感觉。从记事起,所有人都远远的躲着她,他们的眼神中,分明的是怨,恨,还有深深的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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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收养了男主爱上了男主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幻之盛唐(作者:猫疲,字数:341.4万字)
题材:历史 穿越 推土机

剧情介绍:考古学家肉身穿越到安史之乱时期,混进了禁卫军队伍。与叛军大战之前,主角抄梅岭三章和秋瑾的诗。破长安之后逃亡蜀道,先是在马嵬坡救下了杨贵妃,成功护送李隆基入蜀,后又力挽狂澜平定内忧外患,与南诏、回纥、吐蕃的大战,拯救大唐。后期更是大开金手指,征服四海,印度中亚西亚,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然后就是各种发明,火器,连电报都弄出来了。

情节:B+
文笔:B-
感情:A-
人物刻画:B-
新意:B+
压抑度:A-
总评:B-

评:
这本书真得好看吗??我怀疑我和你们看得不是一本书。

1.我承认这是本古早文(2004年开始创作),但是.....《三千美娇娘》2005年写得,《回到明朝当王爷》2006年写得....

准确来说,如果这本书不是04年写得,最多两星,不能再多了。

2.看了剧情介绍,这情节有逻辑性吗.....虽然《拯救大唐mm》也很弱智,但至少还能看.....-60

3.作者学过分段吗,没看过这么累的书,真得,谁看谁知道。告辞!-60

4.视角还能随便切换,唐三早期作品都不敢这么玩,对于我来说,已经算天雷了。

5.推女多,无脑贴贴,行走的春药,打桩运动爱好者。

本文睡过的有名有姓的女子就有50+之多,没有名字作为婢女添头被艹的也有50
64,72,160,178,182,216,224,261,282,294,351,365,383,391,420,426,429,442,446,449,457,473,514,525,526,533,543,561,589,594,595,597,599601,609,613,636,642,658,661,673,677,682,698,703,722,728,765,779,785,786
——虎视

给大家看看什么叫做分段不能

队列中最多的年轻面孔都是因为战场表现出色,经过了激烈的战斗又侥幸没被干掉,被我坐火箭突击提拔起来替我冲锋陷阵兼做肉盾的新进军官,不知我本来底细和内情的他们对我很是敬畏加崇拜,第二类就是一路上收拢归队的散兵中的军官,不过,潼关二十万大军,能象解思一样从叛军的围追堵截中冲出来不多,没死也不愿投降,多少也有些真才实干的本事,而且不论年龄还是资历多在我之上,高级军官丢掉部队只身逃跑本来多少要议罪,我是带了部队回来才被嘉奖提拔。被我征调降级使用,因为我先入为主的职衔比他们高,最初只是出于军人的本分才服从我,后来看我的确有些非常本事,逐渐认可了我,特别对我敢为元帅哥舒翰请命的精神颇是敬佩,现在对我已很是听命。见了他们才知道我假报身份被揭穿担心是多余的,潼关守军足有二十万,直属哥舒勤王军本部只有五万,其他都是临时调防的府兵戊军之流,面生的部下多的是,恐怕连他自己也第三类就是宇文进、裴述、张敬素之流的前北军将官,对我这个半路窜起来的爆发户很不以为然,这也难怪,他们又是龙标尉,又是羽林郎的,比我那里冒出来的折冲下府都尉只大不小,转眼间都变成我的部下,心里当然有所不甘。但大敌当前,倒也暂时相安无事。毕竟生死存亡关头也不敢闹什么花样。。占大部的其他还是听我的,

一章就三四段话.....我去....鬼知道他写了些什么.....(手动吐血)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平定了安史之乱后,就直接征服东南亚西藏、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印度洋地中海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而且人物众多鲜活,盛唐时期的世界历史研究全面,对绿教历史研究极深。极度厌恶清宫式的大唐。 ... ... ...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面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匿名书友
虽然是很多年前的小说,不过这文笔这叙事风格,能有这评分?难道我是穿越者,这个世界的网文还没有起步?干草吧,不能再多了。
匿名书友
主角肉身穿越到安史之乱时期,混进了禁卫军队伍。与叛军大战之前,主角抄梅岭三章和秋瑾的诗,这个梗特别好,一点都不让人觉得突兀。整篇小说文笔看似天马行空,其实伏笔铺垫做的很好,作者把握大场面的能力很强,这本书从作者开始写我就追着看了。庞大的后宫,各种和谐地花样,看的人目不暇接,学会了很多技巧。。。
匿名书友
反正里面动不动就“主子主子”的叫,害得我以为乱入了辫子戏,有毒慎入
匿名书友
穿越到安史之乱时期的考古人员,破长安之后逃亡蜀道,先是在马嵬坡救下了杨贵妃,成功护送李隆基入蜀,后又力挽狂澜平定内忧外患,与南诏、回纥、吐蕃的战争。后期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看点:盛唐时期的世界历史研究全面,对绿教历史研究极深。小说行文流畅,历史知识储备丰富,各种擦边球的情爱描写,调教和萝莉养成看得人颇为味道。
缺点:说明文太多,第一人称,火器太厉害,各种发明不断,连电报都出来了。作者的笔力严重不足,小说的架构散漫和行文极其拖沓,不免让读者越看越疲惫。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极度厌恶清宫式的大唐。
匿名书友
看到第二章就看不下去,简直不知所谓,YY小白书也没见过这么玩个,
匿名书友
第一人称看个锤子
匿名书友
写第一人称的作者都是傻逼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平定了安史之乱后,就直接征服东南亚西藏、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印度洋地中海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极度厌恶清宫式的大唐。 ...
匿名书友
看得我太累了,明明有机会快速成为一代名医,偏偏要窝在一个基层医院和一个仇人斗天斗地。拒绝院士邀请是因为重生前和院士的大弟子有龃龉,那你为什么不成为院士最骄傲的弟子将大弟子踢下去?还有那个死敌主任,成为一代名医之后,随便一句话就足以让这个主任这辈子的努力化为泡影。明明有更好的选择,非要选一条最难的路,还自诩是“现实主义”。真现实主义您就别重生别带金手指啊!那什么还要立牌坊!
匿名书友
这本书为什么不值得看?

这本书完全就是一本商业文,就是要让主角装逼打脸,因此就算是没有困难,也要制造困难给主角。

有的书友说,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主角有很多改变命运的机会却不把握,明明可以一飞冲天却非得在一个小旮旯混。对此,我只想说,因为作者写得就是一本looser拿到外挂然后在日常里装逼打脸的故事啊?直接跳出来,降维打击,那还怎么轻松水文圈钱?写这些不要脑子的剧情不轻松么?

不过从热度来说,大家的鉴赏水平还是在的,至少在这里,各位完全不买账。
匿名书友
味太冲了,就是10年前的那种装逼打脸风,安排剧情不是为了剧情发展,纯粹了装逼打脸,为了酸菜包的饺子。
一个小boss快100章了跳的不得了,明明有院士看重却又不着边际地拒绝,说啥父母在不远游,你爸妈知道了一定打死你。
匿名书友
【C-】
这个作者的医生文都一个毛病,有专业性(作者本人好像是医生)、文笔也不错(比起《当医生开了外挂》之类的爽白文),但剧情完全把握不住网文的爽点
看评分应该不只是我个人口味问题了,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主角受大教授赏识、梦想是攻克癌症却要强行留在新手村啊!!反派这么恶心人又迟迟不下线真的烦死……医生文的爽点难道不是治病救人吗,一天到晚写打脸虐渣、虐的那个渣还长时间活蹦乱跳,阅读体验还不如开外挂那篇小白文呢
文荒可看吧
匿名书友
本书设定很有意思,就是重生回之前大杀四方,顺便发展医学,造福世界,但更有意思的是,主角带着自己来自未来的眼界和技术回到过去,到现在却连新手村都没出。然后到目前只干掉了一个小BOSS,就是他们科室一个技术很差情商也不高满身破绽的科室主任,搞笑呢?还有啊,做手术这种东西,一个人有多厉害是做不得假的,一个手术,一个人做不下来,另一个人就游刃有余,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谁厉害。但本文到现在快五百章了,还出现这样的情节:有个 病症谁都不懂,主角说出是怎么回事,旁边还有医生觉得主角是捣乱。搞笑呢,主角都打脸多少次了,这种情节还在发生,这合理吗?这科学吗?你们医院的人都是傻子是吗?另外还有女主,这金手指开得比男主还大呢,但完全不合理啊!女主哪来的那个眼界,哪来的那个经历去获得现在的成就?你说女主是带着系统重生回来我都觉得更可信吧!还有就是,感情戏太太太烂了!作者你不会写就不要写好了,反正我都是跳过的。另外还有一个同事写小说的剧情也非常难看,人家是写实体书的,作者瞎出什么馊主意呢。
匿名书友
死活不出新手村 无意义地重复打脸情节
作者年轻时想必吃了王主任很多苦
戾气好重
看了一眼 原来是手术直播间的作者写的啊
果然他的书都很弱智